2.
步行回家的路上,我走进了一家仍旧开着的地下摇滚酒吧。烟雾缭绕的空气,里面那红色绿色的灯光依然闪耀不停,到处可以看到朋克铁钉以及莫西干头。调音师正在切换音乐,可能是困的原因,操作控音器的手有些颤抖,人也是木然地坐在椅子上。舞池里疯狂的男女好像忘记了时间以及疲劳,依旧不停跳着,欢唱着。
很快舞池中的一个身穿紧身服的朋克范儿的男性充满愤慨地喊出一句“Jiang Cheng Mather Fucker!!!”,瞬间酒吧的气氛再度被带动起来。一时间,“Jiang Cheng”和“Mather Fucker”两个词语成为了POGO众人口中的唯一。
**娘!江城!
皱了皱眉,看来刚进门,今晚我又要摇头了。
不管这些,我独自找了个吧台的位置坐了下来,问调酒师要了杯纯伏特加。
伏特加这种饮料,我本并不喜欢喝,只不过因它是烈酒,烧喉咙是必须的。以此,我才可以感到一些呼吸的实感。我颓唐地望着四周欢呼快乐的人群,难道他们的世界就不存在痛苦?不对,他们和我一样,只是我用这烈酒麻醉自己,而他们则是以跳舞来寻求解脱。
“难道你不觉得,这些不知疲劳,疯狂扭动自己身体的男女,他们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了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里,将我从幻想中拯救回来。
是第五第一。他就坐在我的身边,仅是刚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什么意思?”我扭过头。
“他们被自己的脆弱精神所控制,无法进行正常的个人思考。这完全是集体无意识在其中作祟。看这些灯光、音乐、酒精、环境气氛,这些摆到现在都足以使他们和提线木偶没有任何差别。”第五第一什么饮料都没有点,自说自话地拿起我的伏特加杯子大饮一口。随即,酒精呛得他直咳嗽。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如果再度出现像希特勒这样的人物,就能够轻易把他们改造成为自己的奴仆了吧。”我说。
“不,其中还缺少了一些细节。”
“比如?”我问。
“种植在愚民们心中的一个合理的行为动机。一个能够使他们抛弃自己原本人格的合理动机。”第五第一歪着头,神神叨叨地向我解释这一切。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漠然地凝视着这些活死人般的家伙们,心中又起了一个疑问。
“第五,你这么早来到这里,难道就是为了看他们丧失感知的表演吗?”
“并不是单纯的娱乐,道是想确定一件事。”吧台灯光下帅气的第五第一,用着尖锐的眼光打量着我的身体,从上倒下,从头到脚。
我被他看得心理发毛,连忙问道:“什么事情?”
“你是不是也被控制了。”男孩用着万般无奈的眼神看着我,并摇了摇头。“可惜,我能看出你并没有,你全然不像作家毫米一般脆弱。”
“那么,毫米他,是被谁?”我小心地问。
“被他自己的沉重历史。”他淡淡地说:“这就是,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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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射入房间,它刺激我的皮肤,将我从睡眠中唤醒。半躺在贴满摇滚商标贴纸的小房间里的弹簧床上,左手揉起眼睛,右手颤抖着打开床头柜上的那一本中英和合版《圣经》,翻到新约第153页,是“路加福音23:42”。
“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纪念我!”我向天花板吼着。我虽不是一个基督徒,但这节经文是我每天必要复述的。
当耶稣与两位罪犯同钉十字架时,一位死刑犯临死前对耶稣这么说。最终耶稣原谅了他。而他,是否可以无条件地原谅我呢?
我害怕死亡。
死亡以后,身体消失,而灵魂的归宿又在何方?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我无法忘记那件事,却又不断逼迫自己忘记,他们一定也是如此吧。杨义出狱的那天,无论是宋任杰,毫米,还是杨哥,我们都闭口不谈那件事,是忌讳么,是忌讳那死亡的阴影吞噬自身吗?
我们每时每刻都和死人一起居住,而我们也是必死之身。如果我们必然要死,那么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活着?难道仅仅是为了互相折磨吗?
“人的生命是无差别的!”
曾经的记忆再度浮现出来。那天中午,洋房前的花园里。不,这应该已经不能被称为花园。没有花,只有长的高高的野草。全身是泥土的宋任杰抱着一个女孩,和我对峙着。在我的身后是拿着菜刀的杨义,以及怒气冲冲的毫米。
“人的生命是无差别的!”
他的声音绝望而无助。但是这个声音却是尖锐的,足以刺破我的耳膜。
我至今都不能理解,当时的宋任杰,为什么要这样做。
自从我们尝了禁果,我们便开始与死神赛跑,但最终必然会被死神追上。
我摇摇头,将这些记忆碎片从脑袋里驱散出去,然后意识回到圣经上。在同样的地方,第153页里,夹了两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7年前的初一时代,我们伙伴五人在刚建成的江城乐园摩天轮下拍摄的一张写真。在上面每个孩子都笑得那么天真快活。在宋任杰身边,S的头部,被我粗劣地用圆珠笔涂抹得难以辨别。
她对我来说是何等的重要,若没有她,也就不存在现在的我。只是,我早已忘记她究竟长什么模样,或者说,是我不敢回忆她。女孩的面容已经渐渐被时间冲刷,愈加变得模糊起来。仅仅是记得,女孩很瘦,不会说话,耳朵也不太好,不过十分听话,十分体贴。是我们最重要的“朋友”。
而且这些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越来越植入到我的脑袋里。每当遇到有类似特点的女生,我总会在脑海中第一个就浮现出她的瘦小背影。
第二张照片,是初中一年级时黄爱华给我的。从小开始便争强好胜的她,扎着一对马尾辫。小时候,黄爱华是我心中的女神,在我眼里毫无瑕疵。成绩一向优秀,永远位居全年级第一,而我根本不能与之相比。她的舞蹈也是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获奖的,因此彼时的我对她佩服万分,这敬佩很快就变成了**裸的个人崇拜。
俩人认识10年来,我们都未有过身体接触。我晓得,她并不爱我。她喜欢的人从来就是老大——杨义。
最近不想去找她。
盖上圣经,抹去眼泪。我踉跄地从床上爬起,走向洗手间。也许是昨天夜晚闷酒喝多了一点,走起路来感觉浑身疲劳,身体异常的沉重。
我和一对不称职的父母住在一起。从认识父母开始,他们的心里就只有无尽的工作,从未管束过我的行为。俩人大清早就出门上班去了。我抬头望向洗手间里、洗面池对面挂着的一只肮脏的机器壁钟。确认时间是下午1点30分。
洗脸的时候,看到镜子里这满脸胡渣,头发因久未整理而变得乱蓬蓬的,重重的黑眼圈早已经印在了暗无神采双眼周围的自己,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镜子里的这个“我”真的是自己吗?难道自己未曾有过人格同一性障碍?
最近我总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反常。灵魂这东西不知不觉地漂浮至空气中,因而可以亲眼见到自己的身体正和他人发生对话。就连身上香烟盒子里带着的烟,也时常出现神秘消失的现象。
而这一切身心变异,全是从毫米死去的那一天开始的。也许,他的死对我的打击有够严重的。从小到大,毫米就好像我的弟弟一样。乖巧,调皮。因为她的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缘故,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而且我知道,他的父母是我爹娘的上司。若是我们在一起而让他有所闪失,我的父亲一定不会放过我。
那两个冷血动物,只不过是两台无时无刻为仕途工作的机器罢了。
洗漱完毕,我回到凌乱的,带有浓重烟味的房间。从壁橱里拿出这把心爱的木质吉他,坐在床上,静静地弹奏。
“我真想回到六年前的青春,而我却无法重活一次。
纯真的快乐,早已随烟云飘散无踪。
恍惚之间,死亡变得何等真实
仿佛就是眼前的这一片凌乱的画面。
就在这连猫头鹰都睡着的时刻,
我逐渐将自己的仅剩的日子,藏了起来。”
更衣镜里的我露出了无奈的神色。
又打开了一罐红牛。如血一般红色的液体被涌涌灌入他的喉咙。虽然这饮料可以轻易让人兴奋起来,不过看少年现在的精神状况应该是不可能了。只见他瘫坐在地,而地板上则横七竖八地躺着多得数不过来的红牛空瓶。
只是,在镜子里留着乱糟糟的头发面如菜色的我,此时显得更加颓废,病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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